问题 | 刑事拘留前必须传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之前,并未规定必须进行传唤。
传唤作为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特定时间段内、特定地点准时到案接受问询的一项举措,属于侦查程序中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刑事拘留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案件情势紧迫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逸、销毁证据等潜在风险,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直接对相关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无需先行进行传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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