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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久才算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由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行处理,其主要内容涉及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及查证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定紧急状况,以及对现行罪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者实施人身自由暂时剥夺的强制性措施。
在此方面,刑事拘留的时间通常被设定为10个工作日,若因特殊缘故需要延长,可以延期至14个工作日;
然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最多37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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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3: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