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适用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管辖的案件过程中,面对法定紧急状况,对于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且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实施刑事拘留的情形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处在预备阶段、正在进行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结束之后立刻被揭露出来的犯罪者; 被害者或者在现场目击整个事件的亲历者指控其为罪犯的情况; 在个人身边或者居住地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人员; 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人员;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信息,身份尚未明确的人员;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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