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逮捕了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阶段,犯罪嫌疑人如被批准逮捕,这无疑将是案件性质与证据状况出现重大转变的标志。
一旦被赋予这一特殊法律程序,往往代表已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为犯罪行为的主体,并很可能面临着刑期超过有期徒刑的惩罚。 取保候审的措施施行起来可能无法完全避免社会危害性的产生,因此,此时必须对犯罪嫌疑人继续执行羁押。 在此过程中,侦查机关将拥有更为充裕的时间以及更为严谨的程序来展开案件的调查工作。 此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有权在逮捕之后的法定时限内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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