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属于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系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其直接受案之案件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状况之时,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者依法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严厉手段。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并非刑事处罚,旨在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展开,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自杀、销毁证物或是继续从事罪行活动等事宜的发生。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天,但若出现具备特定条件之情形,则可延长至四天; 而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者,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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