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都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今社会,看守所并非单纯地羁押因为刑事拘留而被拘禁的人员。
实际上,看守所负责接纳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各类人士,其中包括因刑事拘留而被羁押者,亦涵盖了已被逮捕者及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但已经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相关人员时,必须向其出示拘留证; 拘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且该通知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进行,否则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后,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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