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上法庭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质上并未必然导致涉案人员进入庭审环节。
刑事拘留的主要目的在于在侦查阶段,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实施暂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以便于进行深入调查和取证工作。 倘若在侦查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证据已足够充分且确凿无疑地证实了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该案件将会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若经由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有必要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则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此时,犯罪嫌疑人便将面临法庭审判的严峻考验。 然而,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缺失或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亦或是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甚至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等特殊情况下,案件有可能会被撤销,从而使嫌疑人避免走上法庭接受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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