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传唤后几个小时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乃是一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犯罪行为。
而传唤则是司法机关为了向诉讼当事人传达出其必须按照指定时间与地点出庭的要求,所采取的一种必要措施。 通常情况下,传唤所持续的时间不应超出十二个小时; 然而,若案件情节特别重大且复杂,以至于需要采用拘留或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法律手段时,传唤的持续时间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倘若在传唤过程中,司法机关发现被传唤者存在犯罪证据,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例如刑事拘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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