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侦查阶段时间可以提前结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逮捕之后的侦查阶段中,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提前结束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案件较为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调查的案件,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至一个月。 此外,若符合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侦查羁押期限也可适当延长: (1)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团伙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及(4)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取证工作面临巨大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仍然无法结案的案件,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至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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