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证据交给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在这段时间里,调查机关通常会负责对相关的证据进行采集及保存。
其中,调查机关不仅涵盖了公安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机构单位。 他们在完成证据搜集工作之后,会对这些材料进行深入的审查与评断,以便明确证实或排除犯罪嫌疑者涉案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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