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流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质上,刑拘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法院基于其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所获得的事实证据,根据法律程序规定的紧急情况,对现行的罪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实施暂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行为的一种强制手段。
关于刑拘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可以分为如下几个不可或缺的步骤:首先,在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的角度来看,对于他们接收到的报案、控诉、揭发和自首等信息资料,都需要依照其所在的管辖范围来迅速展开详尽的审查工作; 其次,如果经过审查,发现相关事实存在足以构成犯罪的情况,那么就应当依据程序启动的要求立项进行后续调查; 再者,当公安部门决定对部分性拘留的人员进行逮捕的请求时,应当在拘留期限结束前,至少提前三天提交给人民检察院核查并批准; 针对特殊情况下,提请核查与批准的时间可依据实际情况延长一到四天不等; 最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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