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够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法所规定的刑事法律强制性手段,在实践中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对现行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
在符合以下七种特定条件时,公安机关有权采取这一强制措施: 首先,该犯罪嫌疑人正在预备实施犯罪行为、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马被发现; 其次,犯罪现场的目击证人或者在场者指控其为罪犯; 再次,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得知犯罪人员在身边或者居住地藏有犯罪证据; 第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后试图自残、躲避司法机关追捕或者已经逃离事发地点; 接着,犯罪分子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然后,犯罪分子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导致身份无法确认; 最后,犯罪分子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然而,若不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并不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此外,刑事拘留的执行并不仅仅取决于是否达到了立案标准,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