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那么当刑事拘留期限结束后,公安机构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就必须依据其所负责的司法区域范围,对涉及的案件展开进一步的侦察行动。
当然,如果在此过程中又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他们也必须依法行使调查权。
此外,根据法律条款中的第一百零条规则,当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审查批准逮捕的工作时,假如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任何不合规的侦查行为,那么他们就有责任发出通知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改正,而公安机关则应该在收到通知后,向人民检察院反馈其已经采取的纠正措施。
这也就意味着,即使刑事拘留期限已经结束,公安机构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仍然需要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继续深入调查案件,并且要保证整个侦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