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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后能否免于起诉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倘若涉案人员并无任何实质性的犯罪行为,或者是在实际案件中出现了该法第十六条所明确列出的任一种情况,那么依照职权,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议。
这就意味着,若刑事拘留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满足上述条件,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免予起诉”。
然而,就实际情况而言,并非所有的遭受刑事拘留的人士都必然能够免遭起诉,最终是否提起公诉仍需依据具体的案件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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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