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拘留都有哪些程序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整个流程应包括如下步骤:首先,公安机关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出示拘留证书; 其次,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需立即将其交付看守所进行羁押,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某些特殊情况之外,如遇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等,一般应当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其家属; 最后,在特定情况得以消除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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