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为刑事拘留的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刑事拘留处理:首先,其行为属于正在准备实施犯罪或已经实施犯罪,且被及时察觉的情形;
其次,若行为已被受害者或目击证人直接指控为犯罪者,则亦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 再者,若在个人居住场所或身旁找到与犯罪相关的证据,同样满足该条款要求; 此外,如行为人犯罪后欲进行自杀、逃离现场等行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也应视为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 最后,如果行为人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亦应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同时,对于那些不透露真实姓名、住所信息,身份无法确定的人员,以及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员,均可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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