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判刑后能否执行刑事拘留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之法则规定,对于拘役而言,其刑期须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者,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换言之,倘若某位人士被判处拘役,那么在判决执行之前所经历的刑事拘留期限,便可相应地折抵为拘役的刑期。 因此,在判定有罪之后,仍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措施,并且该等拘留期间亦可以用以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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