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涉嫌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实施逮捕,这一期间已超过法定期限(通常限定在37日以内),在此情况下,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责任和义务依法解除对他们所采取的强制性法律措施,如解除羁押、撤销取保候审、中止监视居住等,或者依法变更相关强制措施。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均享有请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若拘留期限已达五个月之久,无疑已严重超越法定时限,对此,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