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托人办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未委托辩护律师,同时法律援助机构亦未能为他们指派适当的律师来为之辩护时,此时可由值班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援助。这便意味着在侦查阶段的刑事拘留期内,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均有机会得到值班律师的协助与服务,以便理解自身的权益与法律流程,进一步提出申请调整强制性措施,以及针对办案进程等相关事宜发表个人观点。因此,尽管直接“托人办事”的表述并不完全准确,然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确能够借助值班律师获取到专业的法律咨询及相关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