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前判刑后算日子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有期徒刑的具体刑期自判决起始执行时刻开始计算;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先行实施逮捕措施进行羁押的话,则以实际羁押一天取代应当刑期中的一天。因此,倘若某人在遭遇刑事拘留后被依法判刑罚,其在拘留期间所耗费的时间可视为等值地减免本人的法定刑期。换句话说,如若此人在拘留期间已历经相当的期限,那么在正式服刑之际,便能据此扣除相对应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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