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就会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并非在所有的刑事案件当中都必须立即实施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常适用于那些被怀疑涉及重大罪行且存在潜在逃逸、损毁重要证据或是继续犯下其他严重犯罪行为风险的人士。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文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具备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若经审查具有特定的法定情节,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尚未执行逮捕的人先行进行拘留。然而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采取羁押期限较短的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性措施也是可行的选择。所以,决定是否实施刑事拘留还需要根据实际案情以及涉嫌犯罪者的各种状况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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