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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嫌疑人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其期限应自拘留决定正式实施并实际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必须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将拘留原因以及关押地点告知当事人的亲属或所属单位等相关人员。此外,拘留期限在不包含提请批准逮捕所需时间的前提下,最长不应超过三十七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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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3: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