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如何办案子流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事人成为刑事拘留的对象之后,通常遵循如下严谨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首先,公安机构应当在采取拘留措施后的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的家属;紧接着,刑事拘留的时间通常定为3天,但在极端情况下可依法延长至7天。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拘留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30天;当拘留期届满时,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则需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此过程通常需要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而对于人民检察院来说,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申请后,他们要在7个自然日内就具体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定;若当事人成功被捕,案件便会进入侦查环节,然后由公安机关将案件交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接下来,检察院经过全面审查之后,若是发现犯罪事实明确无误且所搜集的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他们便会将案件正式提交法院来审判;最后,法院在接到检察院递交的诉状后,便开始进行审查和审理,最终做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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