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否会留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本身并不能用于记录犯罪行为的历史纪录,即所谓的“案底”。实际上,它仅为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以保证调查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唯有在被拘留人士最终经由法院裁定为有罪的情况下,方能产生“案底”效应。因此,若在刑事拘留结束后,相关案件未能进入审判阶段或者当事人获得无罪释放的待遇,则当事人的个人档案便无法记载该次的拘留经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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