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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多久能处理完事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案情的特殊性质,被拘留的时长将受到多项因素的影响,如调查的进展状况、证据材料的收集、检察院的审查以及法庭的审理过程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拘留者的最长期限必须要遵守不超过37天的约定(这还包含了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段)。如果在这段拘留期内,公安部门经研究决定认为有必要对嫌疑人进行逮捕,他们便应该在拘留期限结束之前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若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嫌疑人将可能面临进一步的留置,直到案件历尽了所有审判程序环节为止。而最终的审判阶段所需花费的时间,将依据个案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排期而定,其可能变化幅度较大,从数月至一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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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3: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