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法院是否强制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系国家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机关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相关人员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与法院所负责行使的惩罚措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实际上,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任务主要涵盖了对已生效判决或者裁决的执行工作,例如财产刑罚、人身自由刑罚等等。关于刑事拘留的具体决定权则归属于上述两个机关,这并不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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