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过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严厉的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嫌疑犯无法逃脱司法部门对其进行的调查工作或者干扰证物的完整性。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被采取这一强制措施的个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首要的是,嫌疑犯有权利保持沉默权,同时也享有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援助的权利。
其次,拘留相关事宜应当在24小时之内通知到嫌疑犯的家属。 此外,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后的24小时内,必须将嫌疑犯移交给看守所,并且在拘留后的第三天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若检察机关未能批准逮捕,则嫌疑犯应当立即获得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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