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监视居住后律师还让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员被指定实施监督居住之后,委托的辩护律师依旧享有与当事人进行会面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特定情况下,可依法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会谈以及书信往来。因此,即便犯罪嫌疑人已经接受了指定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他所享有的各项法定权益并未受到任何削弱,律师依旧享有相关权限对其实行会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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