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不可以用刑事拘留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限制可能存在的犯罪嫌疑人规避调查或者持续从事违法活动的风险。然而,拘留并非判断犯罪与否的唯一标准,实际上,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法院的审理过程来确定,而非仅仅基于拘留这一行为本身。若经法院判定为有罪,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进行量刑。因此,刑事拘留并不能直接决定刑期长短,而是需要经过法院的公正审判之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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