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行政案件的涉案人员若在审理过程中因涉及到刑事罪名而被依法采取的拘留措施,此类情形应归类为刑事拘留,与单纯的行政拘留有所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设定为37日,其中涵盖了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工作所需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0日)以及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时间(最长为7日)。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案件都必然会达到该期限的上限,实际的拘留期限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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