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没有可能不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所阐述的内容,对于触犯特定条款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可不必进行刑事处罚。这就意味着在特定环境下,即便是已遭受了刑事拘留措施,他们仍有相当大的可能性摆脱刑责制裁的命运。若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幸离世,均可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刑罚的执行,具体的处理结果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来作出判断与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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