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黄岛看守所律师会见能做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看守所内,律师探视在押的犯人或被告参与者的首要目标在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向被羁押人员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证据材料进行严格且全面的审核,进而全力维护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后也是为了更好地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有责任和义务向被羁押人员详细解读法律条文,帮助他们正确理解自己所面临的指控,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此外,律师还需要与当事人共同探讨辩护策略,以确保他们的各项权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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