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该时长范畴适用于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措施。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行使刑事拘留权力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自然日,若存在特殊情况,则需经过相应审批程序,拘留期限最多可延长至7天;针对那些跨区域活动作案、频繁进行作案以及组成团伙协同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将其拘留期间延长至30天。在完成上述拘留期限后,若仍需继续对嫌疑人进行羁押,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请求;而人民检察院应对此项请求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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