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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到法院能驳回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直通法院的过程中并非必定会遭到驳回。刑事拘留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而由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活动时针对犯罪嫌疑人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若公安机关判定犯罪嫌疑人体现出足够的罪行嫌疑,他们通常会依照规定向检察机关递交逮捕请求。经检察机关严谨的审查之后,如若发现其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便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反之,若检察机关认定其并不满足逮捕的条件,则有权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者或对其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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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7: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