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啥滋味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送往拘留场所是否会遭受苦楚,这同样取决于具体情况。拘留所作为一个实施行政处罚措施的机构,被关押其中无疑意味着自由的丧失,这无疑是一种煎熬与痛苦,这恰恰符合行政处罚所追求的惩戒效果。
然而,在现代社会,拘留所的管理往往做得极其正规和严格,因此并不存在打骂或体罚等违反人权的现象。对于刑事拘留,其最长时间可达到37天;若经批准逮捕并由公安部门进行后续侦查关押,那么最长时间甚至可能长达7个月之久;而若是行政拘留,则最多只能持续15天。倘若触犯了刑法,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那么就有可能面临着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进入监狱服刑的命运。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律师之外,通常情况下其他人是无法与其见面的,同时也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被禁止探视的。如果您希望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状况,建议您聘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因为只有律师才有权向相关部门查询涉嫌的罪名,并且能够与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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