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刑事拘留多久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问题的答案应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倘若当事人在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第37日内收监等待法院裁决,审判结束后便将投送监狱进行服役;相反,若未在此期限内获得逮捕批准则可能得到释放。需要明确的是,看守所是为那些尚未确定罪名或者处于候审阶段的罪犯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临时羁押场所。在看守所中,被拘留者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待其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然后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如需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可考虑聘请律师参与案件处理。对于看守所中的被拘留者而言,他们需要等待法庭作出最终判决之后,才能明确自己的案件性质以及相关责任人,同时也能得知自己未来的去向。因此,在看守所的羁押期仅仅是等待法庭审理的一个过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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