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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三个月后会怎样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每名公民在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审判机构裁决前均不能被确认为有罪之人。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仅表明其涉案行为可能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真正构成犯罪,首先需要由负责调查此案的公安机关进行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若经过侦查后发现并不存在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立即撤销案件;反之,如果认定犯罪事实已经成立,则需将案件移送至对应的检察机关,建议提起公诉。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依然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便会退回侦查机关;与之相反,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成立,则需要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并等待法院最终裁决是否确实构成犯罪。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也会相应得到解除或维持。需要注意的是,侦查期限通常为两个月,因此,虽然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判刑,但是判刑的可能性相当高。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而言,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
此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如认为拘留期限超出法定范围,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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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