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帮信罪被派出所叫去做笔录如何应对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有必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进行传唤以接受调查,那么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且要使用传唤证来进行传唤。对于在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人民警察只需出示其工作证件,就可以进行口头传唤,但必须在询问笔录中加以注明。如果有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对于那些无需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他们至犯罪嫌疑人所在城市、县城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们的居住地进行讯问,但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在执法过程中,如需进行传唤,则由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上报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具《传唤证》。其次,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给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再次,若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经领导批准,可依法实施强制传唤。最后,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若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此外,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也可以进行口头传唤。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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