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盗窃弄到看守所咋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身陷囹圄遭到公安机关逮捕之后,有以下几项操作可供参考:
首先,妥善处理与被害人之间的纠纷,积极与对方协商并就损失问题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以博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而尽全力尽可能地填补受害者那一方的经济损失。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倘若已遭受到了非必要的强制措施(例如拘留或逮捕)且其时间超出了法定限制范围(警方拘留时长不得超过37日,逮捕后也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司法手续),您有权向行使权力的机构提出解除这些强制措施的请求。 再者,在案件的调查阶段中,只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才具备会晤权,因而在此阶段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能帮您精准把握案件的真相,清晰理解违反的具体法规条款,防止由于对相关程序以及法律条文的陌生导致事态恶化。 最后,假如您已不幸患上重疾,个人生活无法独立完成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照顾子女的时期,那么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向有权限的组织机构递交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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