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拘留所最多拘留多少天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所以 
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1款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第2款规定: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第3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这就是说,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