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害食品罪如何判定及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违法销售含有毒害或有害成分的食品罪,指将有毒、有害物质掺杂于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的判定依据主要如下: 首先,构成此类犯罪行为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金额的罚金惩罚; 其次,倘若这种行为对广大消费人群的身体健康产生了较为严重的损害,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犯罪人员将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罚金; 最后,如果造成了消费者死亡等极其恶劣的后果,或者情节异常严重者,则其将会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接受财产没收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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