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销售假药罪是否还可以开药店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曾经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名而受到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人士而言,如若试图再度涉足医药领域,将面临严格的禁止程序,严重者可能会遭受终身禁业的制裁。
同样地,那些从事制造及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情节较为恶劣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对于他们的最高领导层以及主要责任方,也将会强制性地被命令在未来至少十年中停止参与药品的生产与经营行为。 对于那些专门为生产假药和劣药所使用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等,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全面且彻底的没收处理。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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