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洗钱罪判刑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罪是指明确知晓是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取的收入或收益,进而采取特定手段来掩盖、隐藏这些财产的来源与真实性质的犯罪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洗钱行为时并不知情,那么这种情况便不能被认定为洗钱罪。
然而,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确实对其所洗的资金来源于违法犯罪活动毫不知情。若无法证实这一点,则无法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洗钱罪,自然也就无法讨论量刑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191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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