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如何构成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剖析:
首先,其所侵害的是一种复合型的法益——既涉及了人们熟知的金融秩序,又涵盖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以及国家在金融管理方面的正常运行规则,同时还包含了与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次,从客观行为来看,洗钱罪主要表现为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或协助。 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看,洗钱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当然,单位同样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最后,从主观心态上分析,洗钱罪的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上述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或者扩大,并且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