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的未遂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绑架罪的讨论当中,我们常提到其未遂形态通常包含已经开始实施的绑架行为因犯罪分子无法预料的因素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然而,这并不包括犯罪分子主动放弃绑架行为或者通过自身努力有效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因为这些情况都可以归类为犯罪中止。 同样,也不能将绑架行为已经顺利完成,人质已被成功控制,但是之后的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纳入到绑架罪的未遂形态范畴之内,相反,这应该被视为绑架罪的既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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