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犯罪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规定,以下的各种类型的犯罪行为在特殊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减刑或假释的:
1.对于那些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是参与了有组织的暴力性质的犯罪而被判以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们,法院将根据他们所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审判过程中表现出的情节等因素来综合考虑,以此决定是否将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以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并且终身监禁,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和假释。 2.对于那些贪污受贿的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着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如果他们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话,法院也会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综合考量,然后决定是否将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以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并且终身监禁,同样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和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