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2岁故意伤人致死一般判几年家长有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基本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年满十二至不足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若其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相关罪行,并致他人死亡或由于极端残忍手段导致他人重伤并落下严重残疾,且这种恶劣行为达到了严重和情节严重的标准,经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终核定与追诉批准,才会被判定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否则免除责任。
在此情形之下,父母亲通常必须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当未成年人对他人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失时,法律明确要求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务时尽职尽责,可能会得到减免其侵权责任的宽恕。 作为父母,他们应对未成年人进行严格的家庭教育、日常事务管理以及权益保护等工作。 然而,如果父母未能完全、准确地执行这些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那么父母就必须为孩子的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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