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盗来抢劫罪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夺取他人财物之行为,即称为“抢劫罪”,此类罪行性质极其恶劣。
通常情况下,倘若有人采取行使暴力手段、实施威胁压迫或其他不法方法,从而非法获取他人公产或私人所有之物,那么该类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上,最高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相应罚金作为惩罚。 然而,如果这类犯案行为导致受害人次入到他人居所进行抢劫、或是在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中进行抢劫、或者是意图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服务机构、甚至是重复多次进行此类犯罪活动或抢劫金额巨大、亦或是因抢劫而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等严重情节,那么这些罪犯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且还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作为惩罚。 至于具体的量刑期限,则会依据犯罪者的犯罪情节、作案手法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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