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算构成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乃是以无偿占有所得为动机,在面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时,采用暴力手段、恐吓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性地夺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例如,通过殴打受害者、持械威胁等方式使其无法进行反抗,进而取得其合法拥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只要施行上述任意一种行为,即可以被认定为抢劫罪。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是,即使未能成功地抢夺到财物,亦或是所夺取财物的金额并不巨大,同样仍可被视为犯下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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