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能减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绑架罪减刑程度的评估需结合多个层面例如具体案件情况及罪犯在此期间的行为表现等进行全面的分析。
通常而言,如果罪犯在服刑期内认真遵守相关监规纪律、积极参与教育改造并展现出明显的悔过态度,亦或表现出立功行为,便具备减刑资格。 然而,针对涉及到绑架罪行的罪犯,有关减刑的资格与力度会更加严格审慎。 如果罪犯能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他们所受的减刑法度可能相较于其他罪犯更大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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